交易二手房可同时办资金监管与带押过户
厦门晚报讯(记者 汪燕妮)9月13日上午,市住房保障和房子管理局副局长陈江生做客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市民解析今年6月1日起实行的《厦门存量房买卖资金监管方法》(下称《方法》)有关内容。
陈江生指出,存量房就是大家一般所说的“二手房”;资金监管指将交易二手房的买卖资金暂存在监管账户。买卖资金监督机构指具备金融经营许可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商业银行。
《方法》明确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为保障买卖资金的安全给付,买卖当事人与买卖资金监督机构签订《存量房买卖资金监管协议》,由买方先将买卖资金存入“存量房买卖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在完成房子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后,买卖资金监督机构按协议约定条约,将监管资金划转到卖方账户。
最近,厦门多家银行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陈江生表示,资金监管与带押过户可以同时办理,但需要交易双方的贷款在同一个银行。现在,厦门有23家银行可以办理同行“带押过户”业务,具体的办理方法建议买卖当事人咨询贷款银行。
陈江生还提醒,对于已经办理了存量房买卖资金监管的,有三种状况可以解除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