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19日电 据西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19日消息,西安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变性住房需要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外地落户西安且限购地区无房家庭,可直接购买二手房。
公告明确,从市外迁入西安且在住房限购地区无住房的居民家庭,落户后即可在住房限购地区购买首套二手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与旧政策相比最大的变化是,新政策取消了“须在购房前落户满1年”的需要。
针对非西安户籍购房,公告明确,在住房限购地区无住房的非西安户籍居民家庭,持有西安《居住证》,且在购房之近日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可购买1套二手住房。
公告明确,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在西安住房限购地区购买住房时无须提供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有关证明材料。
公告明确,符合西安购房资格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住房限购地区内限购套数的基础上可新购1套住房。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的第3套住房为新建产品住房时,应列为“普通家庭”类别。
西安限购范围缩小。公告明确,临潼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上林街道,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高新区推广托管的非限购地区不再列入住房限购限售范围。

来源:西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
(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湘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