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网讯:8月1日,据吉林吉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吉林住建局、吉林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吉林中心支行和中国银行(601988)保监会吉林监管分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打造信息查看互通机制规范购房筹资的公告》(吉市住建发〔2022〕71号)。
公告需要,从即日起吉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在办理吉林区内职工个人二手房贷款业务时,要针对职工在住建部门备案的网签协议价款和管理中心确认的房地产评估价进行比较,用二者的最低值核定贷款额度。
管理中心不可以以房地产评估价格作为房子价值唯一认定标准,请计划申请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的职工知道此状况,并在住建部门网签协议备案时,如实申报备案房子买卖价格。
除此之外,根据吉林人民政府网站于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疫情期间促进房产业恢复进步若干政策手段的公告》,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减少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率,职工购买新建产品住房,初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率高于20%。缴存职工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还提到,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最低认定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高于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此前有一同借款人的为65万元,无一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账户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可贷款额度提升至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