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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调整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业务

   日期:2024-05-25     来源:www.sirhui.com    作者:二手网    浏览:47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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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为回话群众关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公告(征求建议稿)》(以下简称《建议稿》)公开寻求建议的通知。

通知称,最近部分群众反映:提取已经过世职工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公证书或判决书等材料,因账户余额少、办理手续复杂,提取存在不便。另外,部分职工购买北京存量住房(也称“二手房”),撤销购房网签后,仍以购房名义提取公积金,存在违规骗提风险。

《建议稿》提到,申请人或其配偶购买本市 “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同时提供该房子在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约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及过户后的房子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联网核验无误后即可办理。

《建议稿》明确,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元以下(不含利息)的已经过世职工配偶、爸爸妈妈、子女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已经过世职工住房公积金时,不需要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确认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已经过世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元以上(不含利息)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销户提取,按原有规定办理。

《建议稿》提到,如隐瞒真实状况,通过提交不真实材料、不真实承诺等方法骗取已经过世职工住房公积金,记入不好的信息,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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