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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

   日期:2023-04-17     来源:www.xingkongyu.com    作者:二手网    浏览:63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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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

(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江苏“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苏政办发﹝2022﹞7号)精神与市第八次党代会关于“全域推进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紧支撑用途,结合我市实质,拟定本行动计划。

1、主要目的

到2025年,全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绿色低碳的现代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社会优质进步的支撑力量显著增强。

1.城镇污水采集处置目的。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采集率达到75%,城市建成区水体主要水质指标基本消除劣v类,新增城镇生活污水管网300公里以上,新增生活污水处置能力15万吨以上,新增污泥及通沟污泥处置资产处置能力320吨/日以上。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的。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3.工业废水处置目的。到2025年,达成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和主要涉水行业所在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新增工业废水处置规模7万吨/日以上,新增工业废水管网22公里以上。

4.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目的。到2025年,新增厨余垃圾处置能力490吨/日,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达成全覆盖,垃圾分类集中处置率达到95%以上。

5.危险废物与通常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借助目的。到2025年,通常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借助率稳定在90%以上,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废状况总体匹配。

6.生态保护基础能力建设目的。到2025年,打造“生态岛”试验区1个,建成生态安全缓冲区省级示范点2个以上,规划建设以沿江湿地观测为主的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外来物种入侵度控制在4%以内。

7.清洗能源提供能力建设目的。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295兆瓦,占比提升到38%。

8.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目的。建成市级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扩展“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达成环境水平、污染源与生态水平监测监控的全方位覆盖和深度融合。

9.环境风险防控与应对处置能力建设目的。到2025年, 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防范体系全方位建成,环境应对物资储备全方位加大。历史遗留的放射性废渣、废物处置处置基本完成,高风险放射源在线监控率、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均维持100%。

2、主要任务

(一)提高城镇污水采集处置水平。加大城镇污水处置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打造完善生活污水应接尽接规范,市政污水管网覆盖地区,严禁雨污错接混接,严禁生活污水直排。全方位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等污水管网空白区,加速推进老旧管网、不合格管网改造,消除污水直排口。积极推进城镇雨污分流改造,暂不拥有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手段,降低雨季溢流污染。加大乡镇污水采集管网站建设设,提升排水户接管率,对进水状况出现明显异常的污水处置厂,拓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对现有16个乡镇污水处置厂全部提标改造至1级a标准。推行污水处置厂深度治理和尾水生态处置,因地制宜建设分散污水处置设施,尾水排入国省考断面上游及一级支流的污水处置厂应提标至准ⅳ类。提升城镇污水处置设施运行监管能力。积极推行“厂—网—河(湖)”专业化运行维护机制,加大城镇污水处置设施信息化监管。推行污水管网精细化保养维护管理,加大城镇污水采集管网排查测试,有序推进管网改造、修复和建设。加大城镇污水处置设施污泥规范化处置借助,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借助。2022年到2025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采集率逐年目的分别达到64.8%、68.2%、71.6%、75%;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60%以上面积建成“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基本达成污水管网全覆盖、全采集、全处置,达成“污水不入河、外水不进管、进厂高浓度、减排高效能”,全方位构建“源头管控到位、厂网衔接配套、管网保养维护精细、污水处置优质、污泥处置安全”的城镇污水采集处置新格局。

(二)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使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借助相结合,工程手段与生态手段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治理工艺,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鼓励农户就地回用,将农村生活污水通过人工湿地等方法达成氮磷资源化和尾水再借助。完善健全农村污水治理管护机制,组织拓展农村生活污水已建治理设施“回头看”工作,确保已建设施长效稳定运行。加快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控信息平台,在江都区、邗江区试点拓展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控。加大农村日处置能力20吨以下小微污水处置设施监管,打造月(或季)正常运行率状况填报系统。在高邮市、江都区拓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社会化试点,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级建造师设、统一运营”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管模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住建局配合)推进规模化养殖区粪污资源化借助和养殖尾水采集处置设施建设。(农业农村局牵头)

(三)提升工业废水集中处置能力。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置能力建设全方位提高污水集中采集处置率的推行建议》《江苏“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城镇污水垃圾处置推行规划》《江苏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推行策略》,逐步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采集、分质处置,加快工业废水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2025年底前,达成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应分尽分。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均应配套专业化污水集中处置设施。加快达成污水管网全覆盖,确保工业废水集中处置设施稳定达标运行。配套建设工业尾水排放生态安全缓冲区,削减尾水生物毒性。组织对废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进行全方位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可以被城市污水处置厂有效处置或可能影响城市污水处置厂出水水质达标的,限时退出;经评估可继续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应当依法获得排污许可,排污许可内容、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的地方、排水方法、主要排放污染物种类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同意公众、污水处置厂运行维护单位和有关部门监督。拓展工业园区(集聚区)和工业企业内部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重点消除污水直排和雨污混接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住建局、工信局配合)加大火电、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高耗水行业企业拥有用再生水条件但未有效借助的,严格控制新增取水许可。推进工业集聚区再生水借助系统规划建设,确保区内再生水借助率达到30%以上。拓展企业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借助,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拓展工业废水再生借助水质监评测价和用水管理,推进地方和重点用水企业搭建工业废水循环借助智慧管理平台。(市水利局牵头,工信局配合)

(四)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根据“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处置”的目的,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健全垃圾焚烧飞灰处置等配套设施,加快提升焚烧飞灰资源化借助能力,新建焚烧飞灰综合借助项目,补齐飞灰借助处置设施弱点。对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等城市废弃物进行分类借助和集中协同处置。(市城管局、住建局牵头,发改委配合)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体系。合理布局转运站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向大型化、自动化、综合化、环保化进步,加大生活垃圾运输汽车规范化建设,达成垃圾运输汽车“全密闭、压缩化”。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水平,健全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等技术手段,加大填埋作业管理,有效降低垃圾渗滤液的产生。对渗滤液处置能力不足的填埋场,加快推行渗滤液处置设施提标改造或扩建,形成与生活垃圾处置量相匹配的渗滤液处置能力。(市城管局牵头,生态环境局配合)加快推进焚烧厂信息化、自动化监管,达成生产和污染物排放全过程实时监控。强化焚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飞灰、渗滤液、滤渣等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填埋量,明确飞灰安全处置渠道,着力解决有关技术瓶颈,鼓励飞灰中重金属离别收购技术开发应用。(市城管局、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所有自然村组并稳定运行,加快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加快打造“户分类投放、村分拣采集、镇收购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采集处置体系。(市农业农村局、城管局牵头)

(五)加大通常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处置借助。加强园区通常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借助处置设施建设,积极塑造“无废园区”。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模化、产业化进步,加快高邮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借助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通常工业固体废物收购分拣互联网建设,到2025年,各县(市、区)统筹规划建设1个通常工业固体废物收购和生活垃圾可收购物分拣处置中心(点),打破跨范围协同处置机制障碍,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工业炉窑等协同处置通常工业固体废物建设项目。(市发改委、工信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水平优化提高建设,打造规范有序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采集体系,各地可充分发挥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优势,结合地区实质需要,建成1家以上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采集试点单位,有效防范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严格控制可焚烧减量、综合借助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现有危险废物填埋场封场后,合理规划危险废物填埋建设项目,限于配套服务地方经济进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健全医疗废物采集转运规范,各县(市、区)、功能区要进一步加大医疗废物收转运能力建设,每一个区域新增3-4辆医疗废物专用转运汽车拓展医疗废物采集转运,宝应县、江都区形成高于10吨/天的医疗废物应对处置能力,打造“平急结合”的医疗废物应对处置体系。推进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整体迁建至“无废城市”建设示范区内,以高温焚烧或等离子熔融技术工艺为主,进一步达成医疗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并兼顾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综合借助项目。同时,充分借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现有设施设施在高邮市新建1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不断提升医疗废物转运效率,对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进行提质扩容,提高医疗废物转运处置等全步骤的疾病防治水平,更好满足疫情防控需要。(市发改委、卫健委、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加大工业污泥全过程监管监控,从源头做好工业废水的分类分质处置,减少工业污泥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加大污泥在减量化、综合借助与处置处置方面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市科技局牵头)加大污染全过程监管,严格实行污泥转运和处置“联单制”,有条件的污泥运输车船安装定位系统,对所有工业污泥实行系统申报和电子转移联单规范。(市生态环境局、交通局牵头)

(六)强化生态保护基础能力。加快沿江、沿河、沿湖两岸造林绿化,建设铁路、公路沿线生态景观廊道,提高农田林网站建设设水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交通局牵头)依据国家、省批复的自然保护地整理优化预案,科学划分各类自然保护地分区,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和勘界立标工作。推进自然生态系统修复、河湖缓冲带等工程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牵头)稳步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支流入干流处等重要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等水质净化工程设施,全市每年至少建设2个生态安全缓冲区。推行河道水系连通畅流、河道护岸生态化改造等科学、合理、适度的干涉手段,推进建设“生态岛”试验区。全方位拓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规划建设以沿江湿地观测为主的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稳步提高生物多样性观测能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加快养殖场设施装备改造提高,推进粪污规范处置、就近还田借助。积极推进畜禽粪污治理“绿岛”项目,解决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处置难点。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借助率达到95%。拓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到2025年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任务18万亩,加大养殖尾水排放执法监管,确保达标排放。试点推行农田退水治理,在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试点基础上,结合生态河道建设,稳步推进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推进农田退水净化借助。(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局配合)高邮湖(高邮市境内)围网养殖根据《高宝邵伯湖(省管渔业水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需要有序推进围网退出,到2025年,高邮湖(高邮市境内)围网养殖面积控制在7.2万亩以内,宝应县白马湖(宝应县境内)的围网养殖全部退出。(省高宝邵伯湖渔管会、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根据“统一规划、分期建设、远期预留”的原则,在仪征市高位谋划“无废城市”建设示范区。统筹办设示范区内道路、管网、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高水平建设配套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从严从新实行环保排放标准。进一步整理优化全市分散布局的各类固体废物借助处置设施,释放生态空间,构建循环型产业链,达成循环借助和环境降负。(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七)增强清洗能源提供能力。推进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持续减少能耗强度。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供热改造,逐步关停整理落后燃煤小热电和燃煤锅炉。推进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推行用电、燃气能源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华电扬州发电公司谋划推行燃煤机组改燃气工作。推行气化工程,提升电煤用比重。加快推进地方政府和城镇燃气企业重点储气设施建设,达成天然气管网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提升非化石能源提供能力。全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拓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因地制宜借助养殖鱼塘、农业大棚、山地丘陵等空间资源,拓展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推进生物质能源化借助,有序引导农林生物质和沼气发电进步,重点进步垃圾焚烧发电。推进机动车辆船清洗能源提供设施建设。(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配合)推进交通载体电气化,健全电动汽车城市充电互联网和城际迅速充电互联网,加快船舶岸电、空港陆电受电系统建设。推行“绿色车轮”计划,推广用新能源、清洗能源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到2025年,加气站、充电站等新型终端服务设施基本达成城市全覆盖、高速公路和高等级航道全覆盖,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靠港船舶的岸电用电量在2020年基础上翻一番,沿江靠港和水上服务区锚泊船舶用岸电率显著提高。(市发改委、工信局、交通局牵头)积极推进涂装产业集群建设集中喷涂中心“绿岛”项目,达成中小微型企业高污染工序集中有效治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八)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统筹谋划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升级“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达成环境水平、生态水平、污染源排放监测监控全覆盖。加大固定污染源全过程动态监控,到2025年,达成市内排污许可领证单位排污、视频、用能联网监控全覆盖。加大工业园区在线联网监控。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化工园区(集中区)结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特点,安装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设施,强化特点污染物监测监控。建设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体系,统一设计园区数字化监管系统,严格管控污染物排放。健全移动源在线监控,强化国家—省—市三级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打造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线监控体系,增加储油库在线监控等功能。推进环境监测基础设施5g信号接入,到2025年,达成所有环境监测与监控基础设施5g互联网全覆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工信局配合)

(九)提高环境风险防控与应对能力建设。拓展要紧敏锐保护目的、重点河流应对防范工程建设,明确“断、控、引、降污”手段,达成清污分流、降污排污等功能。针对化工园区(集中区)、涉危涉重园区与化工重点监测点,拓展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到2025年,重点河流全部完成应对防范工程建设,重点园区全部完成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环境应对指挥体系,到2025年,全方位建成环境应对物资储备基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工信局、应对管理局、水利局配合)

3、重点工程

本计划共梳理排定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73个,总投资匡算164.66亿元。其中政府财政投资匡算119.62亿元,社会化投资匡算45.04亿元,具体状况详见下表,重点工程明细表详见附表。

4、保障手段

(一)强化组织协调。依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体系,协调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推进打造统筹监督、协商推进、政府主导、多元联动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机制,对列入计划的主要目的和重点工程等推行跟踪调度和动态调整。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是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责任主体,负责督促主要任务序时完成和重点项目按序时建设。强化计划实行评估,准时依据评估结果对目的任务进行科学调整。将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效果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进先进适用的科研成就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范围推广和应用。

(三)加强资金投入。将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要紧范围,保障资金投入。打造环保税收全部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机制。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和有关企业强化金融商品革新与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法,依法依规拓宽筹资途径。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筹资担保用途,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增信服务。

(四)健全政策支持。市县两级政府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用能、排污总量等指标时,对纳入行动计划的有关项目予以倾斜,重大项目“一事一议”,重点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在电价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全方位探索市场化的价格收费规范,打造与本钱挂钩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将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加大重大设施的空间预控和用地支持。

(五)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借助大众媒体和社交平台,发布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治理效果有关资讯。在确保安全生产的首要条件下,深入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打造全社会关注关心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治理的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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