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意两个企业合并后,原来的环评是不是有效?
答: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推行后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进行剖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好的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手段,进行跟踪监测的办法与规范。”企业合并等企业经营主体变更状况发生后,原有规划和建设项目未发生改变的,通常不需要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应严格落实已有些环评等生态环境保护需要。
欢迎更多网友关心、支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不经意两个企业合并后,原来的环评是不是有效?
答: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推行后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进行剖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好的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手段,进行跟踪监测的办法与规范。”企业合并等企业经营主体变更状况发生后,原有规划和建设项目未发生改变的,通常不需要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应严格落实已有些环评等生态环境保护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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