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商品碳足迹评价工作策略(2023—2025年)的公告
鲁环发8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进步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
现将《山东商品碳足迹评价工作策略(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行。
山东生态环境厅
山东进步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财政厅
山东商务厅
2023年2月28日
山东商品碳足迹评价工作策略(2023—2025年)
为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绿色低碳优质进步的推行建议》(环综合65号)、《山东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绿色低碳优质进步的建议〉分工落实策略的公告》(鲁政办字128号)等需要,结合我省实质,拟定本工作策略。
1、总体需要
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方位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走在前开新局,完整准确全方位贯彻新进步理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通过拓展重点工业商品碳足迹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绿色低碳进步意识,提高商品绿色低碳水平和服务供给能力,打造完善商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体系,加快进步方法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服务和推进绿色低碳优质进步先行区建设。
主要目的:到2025年,基本完成600家重点企业商品碳足迹核算,初步打造碳足迹核算评价体系、排放因子数据集及核算模型、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法绿色低碳转型,初步达成碳足迹标识国内国际互认。
具体目的:2023年,初步完成全省重点企业碳足迹碳排放因子基础数据采集,启动碳足迹核算评价体系、办法学核算体系建设,完成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塑料行业100家重点企业商品碳足迹核算。2024年,打造重点工业商品碳足迹核算评价体系,初步打造碳足迹核算模型,完成有机化学品(含甲醇、合成氨等)、橡胶汽车轮胎、烧碱等行业200家重点企业商品碳足迹核算。对标绿色进步先进省份的商品碳排放水平,鼓励企业不断减少商品碳排放,打造完善碳足迹核算评价监督管理机制。2025年,完成300家重点企业商品碳足迹核算,商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规范基本完善,排放因子数据集和核算模型不断健全,初步达成多边碳足迹标识互认,国际合作交流进一步拓展。打造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更好地支持和服务企业积极推行碳减排。
2、重点任务
(一)拓展重点工业商品先行先试
1.拓展绿色低碳进步培训。围绕绿色低碳进步需要,以提升商品绿色竞争优势为目的,组织有关部门、企业拓展商品碳足迹评价等有关绿色低碳培训,提高绿色低碳进步理念,培养企业碳资产管理、绿色低碳进步的技术人才。
2.拓展碳足迹评价试点。鼓励重点工业商品拓展碳足迹评价(行业目录见附件),选取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塑料等行业企业,科学运用全生命周期评价(lca)办法论,率先拓展碳足迹核算应用,并逐步扩大到有机化学品(含甲醇、合成氨等)、橡胶汽车轮胎、烧碱等商品和制造业龙头企业,基本完成600家重点企业商品碳足迹核算,带动各行业重点工业商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价,依据工作实质当令调整重点评价行业范围。
3.鼓励拓展绿色低碳技术革新。引导企业加强研发资金投入,拓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大绿色低碳人才引进与培养。鼓励积极参与低碳商品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拟定,协同上下游企业采取行动减少整个Supply chain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商品竞争优势。
(二)探索打造核算评价标准体系
4.研究拟定碳足迹技术指标。搭建我省碳足迹标准体系框架,包含碳足迹通用技术指标、不相同种类型商品碳足迹技术指标、数据水平评价技术指标;鼓励各行业协会、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积极参与碳足迹评价有关标准的研究工作。
5.构建商品碳足迹评价体系。结合全省产业进步实质,明确碳足迹评价范围、评价办法,逐步打造符合省情的商品碳足迹评价体系,为全省商品碳足迹评价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
(三)积极拓展服务应用推广
6.打造碳足迹基础数据集及核算模型。根据我省主要商品类别,采集、计算、整理配套排放因子基础数据集,满足企业国际贸易与绿色消费商品碳足迹标识需要。打造碳足迹核算模型,包含原材料获得、制造、分销、用和收购资产处置各阶段。依据商品特征,明确不同商品的系统边界及计算原则,保证碳足迹计算的准确性、科学性。
7.打造碳足迹商品目录库。对全省完成碳足迹评价的商品建档入库,准时健全有关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向纳入目录库商品所在的企业按期推送政策打折、筹资需要等信息,为碳足迹评价工作提供多元化支持。
8.搭建低碳商品绿色消费平台。鼓励已拓展商品碳足迹评价的企业在低碳商品绿色消费平台上公开商品碳排放状况,与碳普惠平台和应用程序达成互联互通,准时向个人用户展示商品碳排放数据,鼓励买家选择用低碳商品,勉励社会公众参与减排。结合全省碳普惠体系建设,打造完善低碳商品绿色消费的勉励机制。
3、保障手段
(一)强化工作统筹。省直有关部门打造工作联动机制,按期拓展会商,加大信息共享。省生态环境厅、省进步改革委负责全省碳足迹评价工作的政策解析和业务指导,统筹推进全省重点工业商品碳足迹评价工作。省商务厅负责对外交流合作,推进重点出口商品拓展碳足迹评价。
(二)强化监督管理。根据部门业务职能打造完善监督和管理机制,实行重点工业商品碳足迹评价工作全过程管理,强化对企业碳数据水平和碳足迹核算评价机构的监管,确保商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价公平、公正、公开。依托山东低碳进步网盟,成立由业内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碳足迹专家委员会,负责碳足迹评价技术支撑。
(三)强化政策勉励。鼓励和引导企业拓展商品碳足迹评价,不断革新体制机制,减少商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强度。将碳足迹评价纳入近零碳试点示范创建评价指标。支持各市将碳足迹评价工作纳入鼓励性政策,统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给予适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