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碳普惠管理方法(试行)》的公告
琼环科字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碳普惠机制建设与推广应用,革新绿色低碳进步模式,经省政府赞同,印发《海南碳普惠管理方法(试行)》,请遵照实行。
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碳普惠管理方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海南碳达峰推行策略》关于“积极发挥碳普惠机制用途”的需要,规范海南碳普惠机制建设与推广应用,推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法,结合我省实质,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的碳普惠是指通过打造碳账户,以商业勉励和碳减排量买卖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绿色低碳行为的正向引导机制。
第三条 碳账户是用户参与碳普惠机制的要紧载体,通过“海易办”平台进行注册,主要用于碳排放数据采集、碳足迹核算、碳积分兑换和碳减排量买卖等。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海南行政地区内碳普惠机制的推行推广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碳普惠管理应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低碳惠民、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海南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碳普惠监督和管理有关工作,包含低碳场景创建、碳普惠办法学备案、碳减排量和碳积分管理等。
省云数据管理局依托“海易办”平台,负责建设并维护全省统一的碳普惠管理软件。
运营主体负责碳普惠管理软件的平时工作。
第七条 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拓展低碳场景创建、碳普惠办法学备案、碳普惠项目审核等技术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碳普惠机制建设与运行决策的要紧参考。
第八条鼓励各市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依据实质状况与工作基础,探索开发各具特征的碳普惠应用程序,经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与省云数据管理局综合评估后,科学有序纳入“海易办”碳普惠管理软件。
第九条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应付气候变化与碳达峰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市县政府加大各自范围及地区碳普惠工作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引导,指导公众和企业积极参与碳普惠应用实践。
第二章 低碳场景管理
第十条 本方法所称的低碳场景是指具备肯定公众基础的低碳行为模式,如以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推广为重点的绿色出行场景、以绿色消费为重点的低碳旅游场景等。低碳场景创建与评价指南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另行拟定。
第十一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依据低碳场景创建与评价指南,将经营场合、公共场合、公共机构等塑造为低碳场景,并向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创建低碳场景(申请表见附件1)。
第十二条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收到低碳场景创建申请材料后,组织拓展技术评估。符合条件并通过技术评估的,在“海易办”碳普惠管理软件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 运营主体负责采集管理低碳场景内公众授权的低碳行为数据,纳入“海易办”碳普惠管理软件的低碳场景单位应配合做好数据采集等场景管理工作,并确保低碳行为数据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
第三章 碳普惠办法学习管理
第十四条 本方法所称的碳普惠办法学是指用于核算特定低碳情景下的碳排放基准线和减排量的办法规则。
第十五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结合自己优势范围开发碳普惠办法学,办法学原则上应具备广泛公众基础和数据支撑,并充分体现生态公益价值。重点鼓励公众低碳生活、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海洋碳汇、土壤碳汇、减污降碳、适应气候的协同减缓效应等范围的碳普惠办法学申报。
第十六条对符合需要的碳普惠办法学,开发者可向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附件3)。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收到碳普惠办法学备案申请后,组织拓展技术评估。符合条件并通过技术评审的予以备案,并在“海易办”碳普惠管理软件中公布。
第十七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根据国内外自愿减排买卖市场需要开发碳普惠办法学,探索申报成为国际或国家级自愿减排办法学。
第四章 碳积分管理
第十八条 本方法所称的碳积分是指公众参加碳普惠获得的回报权益,积分值由个人减排量根据肯定兑换规则进行换算得出。
碳积分兑换规则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另行拟定。
“海易办”碳普惠管理软件运营主体负责推行,按规则将碳积分发放至个人碳账户。
第十九条在特定低碳场景下,个人低碳行为根据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碳普惠办法学核算减排量,个人减排量主要用于换算碳积分,换算为碳积分的减排量不可再进行买卖。
第二十条 个人碳账户中的碳积分有效期最长低于5年。“海易办”碳普惠管理软件运营主体不能擅自将个人碳账户中的碳积分转移或注销。
第二十一条 碳积分可用于兑换普惠产品或服务,不具备货币属性,不能用于市场买卖,已兑换的碳积分将自动扣减。
第二十二条 探索将碳积分纳入金椰分平台信用指标,公众持有些碳积分转换为金椰分,享受金椰分平台各项打折福利或便捷服务。
第二十三条 鼓励围绕免税、禁塑、新能源汽车推广等自贸港标志性项目,结合各类低碳应用场景,逐步拓展积分兑换的商业机构规模与行业类别,丰富商品兑换种类,强化普惠勉励成效。
第五章 项目减排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碳减排量包含个人减排量与项目减排量,最小单位为1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第二十五条项目减排量是指根据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碳普惠办法学计算,并通过审核备案的减排量。
第二十六条项目减排量主要侧的小型风电、光伏等发电系统。
(五)金椰分:以公共信用信息为基础,支持“优降简免便惠”等多种应用场景,已在海南交通出行、医疗、贷款、政务服务、消费等重点范围上线应用。
附 件
1.低碳场景创建申请表
2.海南碳普惠办法学备案申请函
3.办法学编制大纲
4.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申请表
5.购买碳普惠减排量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