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和保障性出租住房的保障范围包含以下群体:

1、公租房保障范围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肯定比率,且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当地初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工作地城区内无自有住房。
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职员持有当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肯定比率,在当地无自有住房,稳定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特殊困难群体特困职员家庭:持有当地城镇户籍,经民政部门认定为特困职员家庭,未享受其他公租房保障政策,且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标准。
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持有当地城镇户籍,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家庭,未享受其他公租房保障政策,且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标准。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有当地城镇户籍,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未享受其他公租房保障政策,且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标准。
其他特殊群体:包含残疾人家庭、优抚对象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见义勇为职员家庭、专职消防员家庭、台胞家庭等。
2、保障性出租住房保障范围
新市民、年轻人人等住房困难群体主要面向项目所在城区、开发区无自有住房,且在当地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新市民、年轻人人等群体提供。
产业园区企业职员产业园区内建设的宿舍型保障性出租住房,应优先保障本园区企业职员的住房需要。
特定优先保障群体对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职员、退役**、生育三孩家庭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
3、两类住房保障范围的差异与联系
差异:公租房:重点保障城镇户籍家庭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职员,侧重中低收入群体。
保障性出租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年轻人人等非户籍住房困难群体,侧重解决阶段性住房需要。
联系:两者均是住房保障体系,旨在解决不同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形成互补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