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物业费可以提取公积金,现在全国多地已推行有关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1、提取条件与材料
基本条件:家庭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仅限提取本市行政地区内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
提取金额低于该套住房一年实缴的物业服务费。
所需材料:缴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现场出具未婚承诺)。
缴存人个人存款账户(卡、折)原件。
房地产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或购房合同(预售产品房需提交备案合同)。
物业公司出具的物业服务费收据或发票。
2、提取额度与限制
额度限制:不同城市规定不同,如遵义最高4000元/年/户,天门最高5000元/年,黔南州最高3000元/年。
滁州依据房子种类划分,多层住宅最高2000元/年,高层住宅最高2500元/年。
提取频次:多数城市允许每年提取一次,按实质支付金额提取12个月的物业费。
部分城市支持按年签约提取,签约后每年自动划转。
3、办理方法
现场办理:需携带材料至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
办理时需确认房地产信息及物业费支付状况。
线上办理:部分城市支持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或APP申请。
需满足近3个自然年度内在窗口办理过物业费提取,且近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的条件。
4、需要注意的地方
政策差异:各地政策存在差异,需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提取影响:办理其他提取业务不影响支付物业费提取,但尚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作用与功效仅限于偿还贷款。
材料时效:物业费发票需为当年度有效票据,缴费时间段不足12个月的需交满后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