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网签办理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为规范存量房买卖和房产经纪行为,维护存量房买卖当事人合法权益,日前,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印发《合肥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服务管理方法》(以下简称《管理方法》),并于4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两年。
网签方法各有不同
《管理方法》明确了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方法和步骤,其中,由房产经纪机构居间买卖的,由房产经纪机构帮助交易双方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交易合同。若交易双方自行买卖的,则可通过买卖中心设立的服务网点或自助服务终端办理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
具体网签步骤为,核验买卖双方身份信息;
核验买卖房源信息;
网上签订存量房交易合同(通过房产经纪机构成交的,需在签订合同前网上签订《合肥存量房经纪服务合同(委买/委卖)》);
合同条约信息经确认上传后生成合同编号;
打印《合肥存量房交易合同》,经交易双方签字(签章)确认后生效。
存量房买卖前,须核实交易双方提供的信息。根据需要,卖方应如实提供买卖房子最新的权利和自然情况;买方应当拥有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房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代理服务时,须对交易双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
网上资料图手续未准时办理自动撤销
依据《管理方法》,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前,交易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对合同条约(如约按期限、付款方法等)进行变更,通过房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产经纪机构须帮助交易双方重新签订存量房交易网签协议。
若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前交易双方解除买卖的,交易双方按存量房交易网签协议约定的方法撤销合同网签记录。因生效的法律文书致使买卖终止的,当事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身份证件等有关材料到服务网点办理撤销手续。已办理存量房买卖资金推广托管的,由当事人持有关买卖终止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至推广托管银行解除推广托管,推广托管银行解冻推广托管资金并将已推广托管资金退回后方可办理撤销手续。
据悉,自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后60日内,交易双方没有办理存量房买卖资金推广托管或不动产登记等手续的,系统将自动撤销其合同网签记录。
网上资料图弄虚作假中止网签资格
《管理方法》明确,房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职员在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服务过程中不能有以下行为:
包含租借网签密钥供别人用;
以不正当方法获得房子信息,违背当事人意愿发布、泄露、转卖当事人及房子的有关信息;
隐瞒有关事实进行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
未经交易双方当事人赞同,擅自进行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或变更;
违反合同约定的方法擅自撤销合同网签记录;
代收代管买卖资金;
与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各房产经纪机构应加大密钥和经纪职员管理,房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职员在经纪行为中弄虚作假的,依法记入其信用档案;情节紧急的,依法中止房产经纪机构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资格。除此之外,买卖中心应加大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信息平台建设,与金融、税务、公积金、不动产等有关单位打造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向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晚报君提醒:
注意时间节点!
4月1日起推行,有效期两年!

来源|合肥日报
编辑|杨静 王雨(实习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