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祖明远 绵阳察看 陈冠宇
4月9日,四川在线记者从绵阳住建委为获悉,为进一步减少二手房买卖资金风险,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绵阳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存量房买卖资金监管的公告》,《公告》显示,4月15日起将正式推行存量房买卖资金全额监管。
“安全锁”升级,实行全额监管
2018年绵阳颁布了《绵阳存量房买卖资金监管方法(试行)》,对买卖资金监管的规定是可自由选择资金监管额度。而此次《公告》对买卖资金监管这把“安全锁”进行了“升级”——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买卖资金实行全额监管(如是一次性付款购房,则监管购房全部资金;如是贷款购房,则首付款全额监管)。
保障双方权益,减少买卖资金风险
二手房交易双方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后,在房地产买卖、登记办理的过程中,买方将房款转入交易双方约定的监管账户,委托银行监管资金,交易双方完成房地产转移全部手续后,监管资金划转给卖方;若买卖中断,监管资金将原路退回至买方账户。
对于买方,只有在产权买卖完成后,卖适才能获得监管资金,避免了卖方恶意骗款、资金交割后卖方不配合过户等风险,确保买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