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属性和作用与功效的水泵、电梯产生的噪声适用标准不同。
1、营业两性教育YL场合、商业经营活动中用的水泵和电梯,其产生的噪声适用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工业生产活动中水泵和电梯产生的噪声,适用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居民住宅地区为居民服务的水泵和电梯,是居民住宅区共用设施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居民住宅区安装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合理设置,采取降低振动、减少噪声的手段,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有关标准需要。已建成用的居民住宅区电梯、水泵、变压器等共用设施设施由专业运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有关标准需要”。因此,居民住宅地区为居民服务的水泵和电梯产生噪声,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有关标准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