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二手网08月03日讯
福建漳州南靖县某纸板加工企业因擅自增加聚丙烯酰胺生产制作工序,日前被漳州生态环境局处罚款262199元,同时项目负责人被处罚款57858元。
2022年4月,依据群众环境问题信访投诉线索,漳州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执法支队执法职员前往南靖县某企业现场核查。
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的瓦楞纸板机没通电,配套燃柴锅炉没用,涂布和切割工序也没生产痕迹。
企业负责人介绍说,最近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处于停产状况。
执法职员调阅了企业《年加工瓦楞纸800吨》建设项目环境报告表,并对车间进一步检查发现,企业门口停放一辆悬挂危险品标志的槽罐车,装有丙烯酰胺容积47立方米。

检查还发现,车间内存放有硫酸、丙烯酰吗啉、衣康酸丙烯酰胺和丙烯酰胺等化工材料。这类原材料与企业生产有关联吗?
执法职员比对环评报告表,发现该企业生产的主要原辅材料为瓦楞原纸、聚丙烯酰胺、淀粉、纯水,其中聚丙烯酰胺为外购原辅材料。
执法职员立即咨询环评审批职员。经核实,该企业生产工艺由外购聚丙烯酰胺原辅材料擅自转变用硫酸、丙烯酰吗啉、衣康酸丙烯酰胺、丙烯酰胺等。而用化工材料生产聚丙烯酰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分类是“专用化学商品制造”。
经调取监控及出入货物台账,显示最近该企业有生产并将聚丙烯酰胺原材料供应的纪录,漳州生态环境局遂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如上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