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案件经过
日前,海虞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职员在海虞镇海洋泾路梁燕酒业销售公司东侧小路(智周路北端外)发现有袋装的黑色颗粒状固体物质及其他若干杂物,经查实为东南某科技公司所属的通常固废,该公司委托了本案当事人进行清运和处置该固废。
然而,本案当事人未按规范依法进行处置,却由运输车司机将两批涉案固废分别倾倒于海虞不一样的地址,该企业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案发后,上述涉案工业废弃物均已妥善处置。
处置结果
责令立即整改;
处所需处置成本(处置成本20000元,所需处置成本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1.22倍的罚款,罚款122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一百零二条第 一款第七项及第二款的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紧急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手段,导致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有前款第 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七项行为,处所需处置成本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成本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对前款第十一项行为的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除去工业固体废物不可以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也不能擅自堆放、倾倒或者混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也应分类投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请规范处置!
1、严查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设工地需外运的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需要进行规范处置,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污染周围环境属违法行为。
对于渣土车擅自倾倒的行为,海虞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块查处一块。第一对其作业工具先行证据登记保存,第二对施工单位进行走访,需要停止违法倾倒行为,在责令督促当事人清理垃圾的基础上加强处罚的力度。
2、严查生活垃圾乱投放。垃圾分类是城市文明的标尺,自《苏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推行以来,大多数群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显著提高,但依然存在未根据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现象。
为此,海虞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职员进物业小区、工地等生活垃圾投放点,在加大垃圾分类督导的同时,加强垃圾分类执法力度。督查中,执法职员详细地查询了垃圾分类状况,对不符合标准的物业小区发放限时整改公告书。针对小区乱扔垃圾的现象,小区物业先行拍照固定证据,提供给社区员工,社区员工通过调取视频,确认乱扔垃圾的小区住户,然后上报海虞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依据现场视频、现场照片、居民信息等证据链,与物业、社区员工一同上门入户,对小区居民乱扔垃圾现象进行宣传教育并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
海虞镇共处罚15起通常案件,计人民币37900元:其中擅自倾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11起,计36300元;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1起,计1000元;乱倒垃圾3起,计600元。共处罚3380起浅易案件,计人民币130770元:其中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2095起,计104750元;乱扔垃圾、废弃物1285起,计260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