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固体废物,废旧汽车轮胎在业内被称为“黑色污染”。如若处置不当,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会带来环境影响。近日,工信部印发《废旧汽车轮胎综合使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从技术装备和工艺、生态环境保护、商品水平管控以及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对废旧汽车轮胎的综合使用提出了规范需要。
国内是世界汽车轮胎生产和花费的大国,也是废旧汽车轮胎产生大国。据统计,2019年国内废旧汽车轮胎产生量约为3.3亿条,折合重量超越1000万吨,且每年报废产生的废旧汽车轮胎量还在以6%至8%的速度持续增长。然而,如此庞大的废旧汽车轮胎规模,尽管近年来在循环经济政策引 领下,收购使用率逐年提高,但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
以2019年为例,国内综合使用企业约1500家,资源化收购使用废旧汽车轮胎约两亿条,收购使用率约60%。而据欧洲汽车轮胎和橡胶制造商协会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欧洲废旧汽车轮胎收购再使用率,从1994年的20%左右到2019年的92%,一直在持续增长;澳大利亚、比利时、塞浦路斯、爱尔兰、意大利等15个国家的废旧汽车轮胎收购率达到了100%。
从现在的再使用形式来看,再生橡胶和橡胶粉是废旧汽车轮胎处置的主力军,占每年全部处置量的50%以上,连续化和智能化热裂解占比较低,而汽车轮胎翻新率仅为5%。资料显示,发达国家汽车轮胎翻新率在45%以上。汽车轮胎翻新是汽车轮胎资源循环使用的首 选方法。专家表示,以原汽车轮胎35%的原材料、40%左右的能源消耗和50%以下的价钱,就可以翻新一条汽车轮胎,且可跑里程能达到新汽车轮胎的90%以上,而现在国内翻新汽车轮胎在乘汽车使用范围的采用几乎为零。
究其起因,尽管国内早有汽车轮胎翻新、废汽车轮胎综合使用行业准入条件等法规规范,但现在还没有真正打造规范的废旧汽车轮胎收购体系,相当数目的废旧汽车轮胎流入“土法炼油”作坊;缺少强制性翻新准则,载重车存在“一驶到废”的状况,这就使得替换下来的汽车轮胎胎体没办法满足翻新需要,致使汽车轮胎翻新生产面临“无米下锅”的窘境;乘汽车使用主对翻新汽车轮胎的水平存疑,汽车轮胎受损后大多选择容易修补或更换新胎,这也造成此类废旧汽车轮胎不可以被使用。
笔者觉得,提高废旧汽车轮胎收购使用率,需要多方给力。第一,要破除技术难点。现在有关方面通过攻克十几项重要性技术难点,已达成对废旧汽车轮胎处置的“零污染、零残留、零排放、全使用”,将过去的“黑色污染”变身为“黑色黄金”。这些成就,应准时推广运用。第二,要健全政策法规。包括打造废旧汽车轮胎收购体系,完善基于技术规范的再生商品准则,健全废旧汽车轮胎使用补贴政策,规划建设收购工厂,并坚决取缔“土法炼油”生产。
当然,对行业企业来说,还需积极作为,主动搭建平台,以获得废旧汽车轮胎资源;对乘汽车使用主来说,也应改变对汽车轮胎翻新的观念,自觉加入到废旧汽车轮胎收购使用的环保事业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