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层小区拆迁是如何补偿
对高层建筑物进行拆迁的,依据房屋的性质补偿,补偿项目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房屋的价值不得同种类房屋的市场价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拟定补助和奖励方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产的市场价钱。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价钱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产价钱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产价钱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别。
房屋征收评估方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拟定,拟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
二、房屋拆迁补偿步骤
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讲解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准则和安置策略。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越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法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法。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可以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6、裁决拆迁。
7、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情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