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已经健全了进口固体废物管理方案,也大幅降低了固体废物进口类型和数目,禁止“洋垃圾”入境,但个案仍时有发生。最近,多地海关查获并拦截了多批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厦门海关查获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133.98吨
3月18日,经鉴别部门确认,厦门海关此前查获粗甘油部分为国内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总重133.98吨。
近日,福建某化工有限公司向厦门海关申报进口一批来自西班牙粗甘油,总重382.56吨。厦门海关关员在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带有紧急的刺激性气味,同时伴有浑浊沉淀物,认为这批货物为固废的嫌疑较大,决定加强开拆比例,同时进行取样送检。
经鉴别,该批货物中有6个集装箱货物,甘油含量明显较低,含有较高的挥发物(主要是水)、甲醇,实为生物柴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层副产混合物,后续处置未进行水平控制,为国内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共计133.98吨。
现在,该批货物已移交后续部门处置。
南宁海关退运一批电子洋垃圾
3月12日晚,在南宁海关所属北海海关的严密监管下,21.1吨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电子元器件装上货船,从北海港外贸码头退运出中国国境。
据悉,该批电子元器件为最近北海海关在进境货物通关现场查发,经鉴别属于国内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北海海关缉私分局接报后立即立案调查,并准时向进口企业下达责令退运通知书,依法需要该批货物退运出境。
为确保该批货物迅速退运出境,有效消除其对国内环境的影响,北海海关研究拟定了退运工作日程表,明确查办案件与退运同步进行。加强违法责任宣传力度,运用“宽严相济”政策,促进当事人主动配合退运工作。同时加大与涉案企业及保税区管理部门的沟通,为退运供应政策教导和便利,提升退运效率。
现在,该批货物已根据有关程序顺利退运出境。
扬州海关查获7个集装箱,173吨“洋垃圾”
3月16日,南京海关所属扬州海关缉私分局对一起固体废物走私案件立案侦办。
日前,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法向扬州海关申报进口一批玻璃纤维(碎布)及玻璃纤维(软丝),共计173吨,分成7个集装箱从扬州港入境。在经过大型集装箱检查设施机检时,南京海关集中审像中心对集装箱图像审核发现嫌疑,并转人工查验,现场关员随即推行开箱检查,发现该批玻璃纤维(碎布)由旧吨袋包装,形状不规则,疑似为落地料边角料。海关关员继续对同批进口的其他6个集装箱内的玻璃纤维(软丝)进行开箱查验,发现这些玻璃纤维(软丝)也品相较差、散乱无序、包装不一,遂对上述货物分别取样送检。
经南京海关工业商品测试中心鉴别,上述货物均辨别为属于国内禁止进口的“其他未列名固体废物”,总重173吨。
玻璃纤维本身是一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在工业生产中可用作塑料、橡皮等商品的增强材料。而它的边角料、残次品在高温熔化后,会在空气中散发出刺鼻气味,产生大气污染,纤维废丝在与人体接触后也会极易损伤人体皮肤,并侵入呼吸道,对人体健康产生风险。
扬州海关员工介绍,根据海关总署禁止洋垃圾入境“蓝天2020”专项行动需要和南京海关统一部署,扬州海关加强一线查验环节打私力度,在当今疫情防控重要时刻,坚决将“洋垃圾”拒之国 门之外。现在案件仍在处置当中。
深圳口岸截获14.59吨“洋垃圾”
日前,经测试机构鉴别,此前深圳蛇口海关查获的14.59吨再生塑胶粒属于国内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该案件已移交海关处置部门处置。
据深圳海关隶属蛇口海关方面介绍,最近,深圳市某出售链公司申报从境外进口约26吨“低密度聚乙烯(LDPE)再生塑胶粒”,蛇口海关关员在现场查验时发现,其中有一种乳白色颗粒形状不规则,粘连粒较多且伴有异味,关员随即进行取样送检。
3月19日,经海关工业品测试技术中心鉴别,该批申报为“低密度聚乙烯(LDPE)再生塑胶粒”的货物中,一种乳白色颗粒约14.59吨,实为塑料生产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或残次品,属于国内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即俗称的“洋垃圾”。现在,该案件已移交海关处置部门处置。
据知道,这是蛇口海关今年拓展“蓝天2020”专项行动以来查发的第3宗“洋垃圾”走私案件。海关表示,将严防严控重点嫌疑货物,坚决将“洋垃圾”封堵在国 门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