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洛阳警方在全市废旧电瓶求购企业以及电动车、电瓶推销单位、维修单位、店铺拓展废旧电动车、电瓶回收实名登记工作。
依据需要,废旧电瓶求购企业以及电动车、电瓶推销单位、维修单位、店铺在接受废旧电动车及电瓶出售或以旧换新时,都要将电动车或每块废旧电瓶的物品信息、物主信息、求购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对不出示本人身份 证或其他身份 证明材料的,不允许求购。如果没有落实该项规范,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电动车及电瓶推销单位在推销电动车和电动车电瓶时,应将电动车和电动车电瓶编号如实记录在所开具的发 票或收据上,为以后被盗供应逆源信息查找和为被盗案件办理创造最重要的物证条件。
洛阳市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今后对自身的电动车或电瓶在出售或以旧换新时,肯定要出示本人身份 证或其他有效身份 证 件,配合电动车及电瓶推销单位、维修单位、店铺做好实名登记。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强对废旧电瓶求购有关行业的查处力度,通过严打、严管强力推进此项工作,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电动车及电瓶销赃渠道,预防和打 击盗销赃等违法犯 罪活动。(洛报融媒记者申利超通讯员范进通田金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