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宝网09月23日讯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使用,引导和规范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运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使用司9月10日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以及报废的梯次使用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作业以及安全环保要求。
退役潮来袭政策健全迫在眉睫
根据预测,2020我国将有约20万的动力电池退役,2025电池累计退役将达78万。规模巨大的退役潮即将来袭,怎么做好动力电池回收再使用成为当今电池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无论什么行业,想要健康可持续进步,都需要要有一套健全的法规和运营模式。面对即将到来的动力电池回收潮,我国的回收互联网还不够完善,市场不够规范,没有建立有效的回收模式。
我国动力电池回收市场现在还存在一些良莠不齐的乱象,不少作坊式的回收企业混迹其中,很大地影响了回收市场健康稳定的进步步伐。
动力电池如果被一些不符合有关标准和法规的私人企业回收,就简单出现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如果这些被私人企业回收的电池第三流入市场,还会给人们带来安全隐患。
今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使用调研报告(简介)》。报告提到,北汽新能源、广汽三菱等45家企业已设立了3204个回收服务网点,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中部新能源汽车保有较高的区域。
如此多的回收服务网点,如果没有有关政策去进行指导,不仅会扰乱市场的正常竞争,更会给社会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和破坏。因此,健全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政策互联网已经迫在眉睫。
指南出路多角度提出要求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从多个角度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以及报废的梯次使用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作业以及安全环保等提出有关要求。
达到8000辆或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的贮存、安全保障等能力不可以满足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要求的行政地区(至少地级)内建立集中贮存型回收服务网点。
此外,梯次使用企业应在本企业梯次使用电池采用的行政地区(至少地级)内建立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可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共建、共用回收服务网点。
网点场地方面,指南要求收集型回收服务网点的贮存场地面积应不低于15平米,废旧动力蓄电池贮存应不超越5;集中贮存型回收服务网点的贮存面积应不低于100平米,废旧动力蓄电池贮存应不超越40。
贮存安全方面,指南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应独立贮存,不得与其他货物、废物混合,不得侧放、倒放,不得直接堆叠。A类废旧动力蓄电池应进行清洁等处理,B类及C类废旧动力蓄电池应进行绝缘、防漏、阻燃、隔热等特殊处理。处理后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应正立放置于货架上,且应预留出电池起火辐射范围。
运营指南从运营、布局、贮存等方面对废旧电池回收企业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从电池回收的源头上做好相应的管理,能有效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工作规范进行,是回收互联网逐步完善的开始。
无奖惩机制实际作用有待观察
虽然运营指南是作为一项政策进行意见征求,但顾名思义,它名为指南,具体内容中也并没有提到任何奖惩机制。在部分条款的要求中,也只是定性要求,没有具体到数、性能指标。
运营指南如若正式出台,一方面可以鼓励有关企业进行废旧电池回收工作,另一方面,却可能造成企业在运营时并不完全能根据指南上所提到的要求进行。没有对良好行为的激励机制,也没有对不良行为的惩罚机制,简单让运营指南成为空作要求却没有实际作用的政策。
就算动力电池被符合规定的有关回收企业回收,但如果他们在回收过程中不按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也不会受到什么具体的惩罚。这也就无法保证有关的动力电池回收企业在回收过程中能完全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因此运营指南的实际作用仍有待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