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抚州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策略》已经市政府五届第4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抚州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策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优质进步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优质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建议》(国办发〔2023〕19号)、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推行建议》(发改综合〔2023〕545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拓展汽车促消费活动的公告》(商办消费函〔2023〕367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服务城乡居民绿色低碳出行,更好帮助乡村全方位振兴,现拟定以下工作策略。
1、总体需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方位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进步阶段,完整、准确、全方位贯彻新进步理念,充分发挥抚州在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配套设施、综合服务等方面优势,抢抓抚州塑造千亿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等重大机会,聚焦新能源汽车有关产业的基础建设、销售用、配套服务等重点环节,加速释放消费潜力,着力塑造抚州“绿车之城”新名片。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相结合。加大政府统筹引导,加快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革新推广模式、丰富消费场景、健全售后服务,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要,帮助乡村全方位振兴。
2.坚持全域推进和重点示范相结合。根据全域推进、重点示范、以点带面的思路,鼓励在经济较好、具备基础条件的县(区)和乡(镇)创建一批新能源汽车下乡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因地制宜、按部就班予以推广,发挥“试成一批、带动一片”的放大效应。
3.坚持政策惠民和企业利民相结合。坚持政策引领、政企联动,颁布比较有针对性、含金量高的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政策手段,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商家)和有关第三方服务机构一同让利,达成“买车有补贴、用有补助、服务有补充”,切实减少新能源汽车购置门槛和用本钱,激起新能源汽车消费热情,做到让利于民、惠及群众。
(三)工作目的。从2023年8月到2024年7月底,着力解决充电设施建设不足、适用车型供给不足、销售服务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全方位完成“533”工作目的:“5”即完成新能源汽车适销车型、支持政策、推广活动、配套设施、售后服务“五个全方位下乡”;“3”即达成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消费场景、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三个全方位覆盖”;“3”即达成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车桩比、保有量“三个有效提高”。全市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30%以上,建成公共充电桩5000根以上,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比达到6:1左右,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力争达到2.6万辆,力争新增1万辆。
2、主要内容
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重点推行“九大行动”。
(一)颁布一系列支持政策。颁布新能源汽车下乡有关补贴政策,统筹有关资金用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健全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机制,简化补贴申请步骤。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商家)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等汽车服务平台机构拟定各种打折政策,推进新能源汽车政策更好利民惠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 局、市金融办、抚州银保监分局、人行抚州中支、市数投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以下责任单位均包含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二)推出一批适用车型。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商家)针对我市城乡居民买家特征,提供更多经济实用、适销对路的车型,尤其是新能源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商品,精准对接用场景和出行需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三)拓展一轮推广活动。市县乡三 级联动,组织召开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推广会和政策媒体发布会(“绿色出行便民惠民”满足美好出行、帮助乡村振兴),鼓励引导新能源汽车企业在抚州高标准高规格举办全国性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宣传发布新能源汽车下乡具体手段和惠民政策,动员全社会支持参与,打造浓厚环境。积极组织参与商务部“百城联动”汽车节和“千县万镇”新能源汽车消费季活动,拓展“绿动抚州惠满才乡新能源汽车下乡巡展”系列活动,优选重点地区和乡镇进行巡展,集中展示新能源汽车品牌及车型、惠民政策、充电商品、应用场景和新能源汽车售后、保养、修理及金融信贷等一站式服务,与新能源汽车试乘试驾、性能体验、智能演示等,增强社会各界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同意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四)丰富一批消费场景。支持引导新能源汽车企业(商家)在各县(区)塑造一批消费场景,鼓励在重点地区和乡(镇)合理布局品牌体验中心、展示中心、销售中心,推进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方法,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与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等合作,借助数字展厅、云端汽车展会、直播卖车等新模式,为买家提供好的买车环境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建设一批充电设施。在公共充电设施方面,优化市级充电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运营和应用场景,革新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确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健全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分区域、分站点种类在县(区)行政中心、4A 级及以上景区、乡(镇)集镇、集中公共充电站等场合合理布局公共充电站、充电桩,达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在家庭充电设施方面,大力推进农村区域配套电网站建设设改造,增强农村电网支撑保障能力;加快充电设施进居民小区,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商家)配套充电枪、充电桩等家用充电设施,推广“临近车位共享”“居住区别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共享模式,探索在农村宅院拓展“光储充”一体化试点应用,积极推广“绿车用绿电”模式,提升家用充电安全性、便捷性、经济性,有效满足用户高效出行的充电需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数投集团、市供电公司〕
(六)覆盖一批公共范围。发挥公共范围新能源汽车示范引领用途,加快公务用车电动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增、更新执法执勤用车和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公务出行优先用新能源汽车。全市新增、更新的城市公交、出租、网约、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等公共范围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财政 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国控集团〕
(七)构建一张服务互联网。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商家)通过“直营、联营、代理”等方法下沉服务互联网,规划建设新能源4s店,引导新能源汽车企业(商家)及金融、保险、汽车上牌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快建设联合营业网点,打造配套售后服务体系,按期拓展修理售后服务下乡活动,提提供急救 援等服务,达成新能源汽车一站式服务,确保买家买得放心、用得安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八)增设一批停车泊位。鼓励机关单位、重点商超、酒店、旅游景区等职员密集场合设立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泊位,推进居民小区按规范比率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泊位,以小型泊位、中大型泊位、停车带等形式,因地制宜施划一批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数投集团〕
(九)推进一轮校企合作。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商家)与各中小学合作,组织新能源工业研学实践活动,拓展新能源汽车科普活动,展示新能源汽车新技术新工艺,主张低碳绿色生活方法。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商家)与全市各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合作,鼓励有条件的高职院校面向农村区域培养新能源汽车维保技术职员,增设新能源汽车维保、充电桩维护等有关专业,将促进就近就地就业与新能源汽车消费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科协、市科技局〕
3、政策手段
(一)加强促消费力度。在贯彻实行国家规定的新能源汽车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加强新能源汽车促消费力度,在全市范围内购置新能源汽车且在抚州办理汽车注册登记的,按买车发 票金额给予买车补贴和充电补贴,其中买车金额(不含税裸车价,下同)7-12万元(含7万元,不含12万元)的,买车补贴3000元/辆、充电补贴600元/辆;买车金额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的,买车补贴5000元/辆、充电补贴800元/辆。买车补贴按有关程序发放,经市商务部门审核后,按期由市财政和县(区)财政支付;充电补贴按有关程序发放,用于公共充电设施充电抵扣,经市发改部门审核后,按期由市财政和县(区)财政支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 局、市数投集团〕
(二)强化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金融商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首要条件下,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商家)适合减少农村区域汽车消费信贷门槛,合理确定首付比率、贷 款利率、还款期限,优化审贷步骤。〔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抚州银保监分局、人行抚州中支、市商务局〕
(三)鼓励置换推广。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商家)拓展以旧换“新”活动并安排置换奖励。个人买家经我市二手买卖或报废置换新购新能源汽车,且在抚州办理汽车注册登记的,给予1000元/辆置换补贴。置换补贴有关程序发放,经市商务部门审核后,按期由市财政和县(区)财政支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 局〕
(四)支持展销活动。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商家)拓展肯定规模的新能源汽车下乡展览展销活动,依据展览展销规模给予活动举办方按肯定比率给予补贴,主要用于媒体推广、场地出租、展位搭建等成本。展销补贴经市商务部门审核后,按期由市财政和县(区)财政支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 局〕
(五)实行停车打折。道路路面停车泊位及纳入政府管理价格范围内的路外停车点,对新能源汽车实行政策规定打折停放。鼓励各类社会停车点、物业小区减免新能源汽车停车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控集团、市数投集团、市住建局〕
以上政策手段,除新能源汽车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按国家规定的实行外,其他政策手段的有效期为2023年8月8日至2024年7月31日。上述新能源汽车有关补贴政策可叠加实行,涉及市级财政资金补贴的,由审核单位会同市财政 局拟定具体推行细节,明确资金拨付步骤和市县两级财政分担比率等。
4、保障手段
(一)加大组织领导。成立抚州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各有关市直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打造按期调度、协调、督导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高效、运转有序的工作体系。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参照市级策略,拟定具体工作推行策略,确保落地见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主动承担属地责任,根据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重点内容加快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手段、有人抓、有检查、有实效。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协调配合,围绕政策手段颁布配套推行细节,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市场等多方面力量,切实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获得积极效果,确保如期完成目的任务。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各方力量,多途径、多层次做好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的推广,准时概要容易做法、好经验、好典型,不断提升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同意度,努力打造有益于新能源汽车产业进步的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