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需要,聚焦重点地区、优势范围,坚持错位进步、项目引领、塑造生态,以市场营销带动产业布局的思路,推进我省机器人产业优质进步,结合实质拟定如下手段。
1、聚焦市场,拓展场景推广
(一)塑造典型应用场景。深入推行“机器人+”应用行动,聚焦制造业、建筑业、商贸物流等用户特定场景和工艺需要,通过需要牵引,支持用户单位参与机器人产业链重要核心技术攻关,组建应用革新联合体,开发机器人应用场景商品和系统解决方法。通过“揭榜挂帅”等方法,每年遴选20项以上重大需要项目,在细分行业范围塑造具备较强影响力的示范标杆。对入选省级典型应用场景且项目投资额高于200万元的,每项分别给予机器人有关企业和用户单位各50万元奖励,每家最高低于5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进步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应对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二)加快推广应用。依托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整理机器人有关企业、用户单位、行业组织、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多方资源,汇集各范围终端用户需要,拓展正常的状态线上对接服务。打造线下供需对接机制,制造业、农业、建筑、能源、商贸物流、医疗健康、养老服务、教育、商业社区服务、安全应对和极限环境应用等范围,每年分别组织不少于5场次对接活动,促进各行业机器人应用落地。革新共享服务模式,通过短期出租、系统代运营服务、智能云服务等方法加大推广应用。发挥唐山、廊坊产业基础优势,创建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推广中心和体验中心,塑造机器人应用推广“样板间”。依法依规将唐山优势机器人商品纳入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加强在矿山、消防、地铁等范围推广力度。(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进步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应对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三)推进“机器人化”技术改造。围绕钢铁、装备、化工、食品、建材等传统产业,每年遴选一批技术成熟、效果明显、易于推广的机器人商品和系统解决方法,发布省级机器人重点技术和商品推广目录,达成“机器人化”生产装备向有关范围应用拓展。编制机器人革新应用案例集,推广100项基于“机器人化”的智能制造和工业网络革新进步重点项目。对牵头参与重点项目的机器人有关企业,按“机器人化”项目金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低于500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2、聚焦招商,强化产业配套
(一)推进产业集聚进步。指导唐山、廊坊拟定配套政策,拓展产业链招商,着力推进一批国内外机器人领军企业、革新型企业投资建厂或设立研发总部,招引一批机器人有关企业和高水平服务商。精准对接京津优势机器人企业和研发机构,加速革新成就在河北转化和产业化,带动有关Supply chain企业在河北布局,塑造整机和重要零部件高档制造基地。培育机器人“领头羊”企业,壮大特点产业集群,依托唐山高新区在焊接机器人、巡检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等优势,延链补链推进商品迭代升级和应用范围拓展,将唐山塑造成具备全国影响力的特种机器人研发总部基地、机器人应用革新高地;以廊坊香河县机器人小镇为依托,围绕京津冀服务机器人巨大市场需要,重点进步商贸物流、医疗、康养等服务机器人,塑造京津冀服务机器人智造高地。(责任单位:唐山、廊坊政府)
(二)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编制机器人产业招商引资目录,指导各市依据当地产业特征和将来进步布局,强化用地用能等要点保障,全方位、全周期跟踪服务项目建设,特点化、错位化进步机器人产业。机器人产业新上项目,设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对引进省外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且带动5个以上(含5个)当地市场主体(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企业、科研机构等)协作配套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符合上市挂牌、首发债券、资产证券化、定向贷款贴息、筹资担保等条件的机器人企业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对投资总额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法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进步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三)发挥基金撬动用途。发挥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用途,谋划设立总规模高于20亿元规模的机器人产业母基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遴选国内出色专业管理机构市场化运营,带动唐山、廊坊分别设立高于50亿元、30亿元的子基金,形成省市协调联动的股权投资体系。以资本纽带、股权纽带为突破口,发挥机器人产业基金和科技投资引导基金用途,招大引强延链补链,加强对机器人范围初创企业投资力度,支持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和成就转化。(责任单位:省进步改革委、省科技厅,唐山、廊坊政府)
3、聚焦研发,强化科技革新
(一)加强研发革新投入。借用“百名院士河北行”、服务企业技术革新等专项活动,针对机器人产业推行重点研发计划。持续加强研发支持力度,重点在机器人本体轻量化、减速器用钢、视觉触觉传感器、高性能伺服电机及控制器等方面,每年推行5项以上重大技术革新项目。对企业引进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拓展重大技术研发的,优先列入省科技计划,给予资金支持。对享受研发成本加计扣除政策打折的科技型企业,对企业上一年度享受打折的实质研发投入新增部分按规定予以补助。对连续两年研发投入强度4%以上,上年度自有资金研发投入200万元以上的产业集群“专精特新”企业,根据实质投入额,采取后补助的方法给予2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低于100万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唐山、廊坊政府)
(二)加大高能级技术革新中心建设。围绕机器人产业提档升级需要,在结构学与机器人设计、环境感知与控制、人机协作与群体智能等方面新建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革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革新平台。支持唐山、廊坊建设机器人研发平台和高能级技术革新中心,对新建的高能级技术革新中心按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出色奖的机器人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进步改革委,唐山、廊坊政府)
(三)健全水平品牌建设体系。加大机器人试验验证能力建设,鼓励国内外知名机器人检验测试机构落户我省,支持唐山、廊坊建设机器人检验测试平台。争创国家级水平标准实验室,对获批筹办的国家商品水平检验测试中心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打造企业品牌孵化机制,推行品牌建设帮扶手段,培育具备较强竞争优势的机器人品牌。对初次获得中国水平奖、中国水平奖提名奖、省政府水平奖组织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组建河北机器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国家和行业准则宣贯,强化科技成就向标准转化,鼓励在焊接机器人、巡检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等优势范围拓展标准制修订和研究验证工作。对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准则的企业或团体按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唐山、廊坊政府)
4、聚焦人才,加快招才引智
(一)做好领军人才和团队引进。全方位落实人才支持政策,唐山、廊坊依据机器人产业进步需要,有针对性地修订有关人才评价标准,健全配套政策,抓好机器人范围高层次人才引进。围绕机器人产业进步亟待解决的重要技术、重大项目,引进国内外学会核心技术的重要人才或团队,达成“引进一个专家或团队,突破一项重要技术”。对与企业拓展科技合作的科技职员,纳入省科技特派团、特派员管理,按规定给予工作经费补助,符合条件的列入省有关科技计划支持。打造完善柔性引才机制,使用顾问指导、挂职引进、兼职引进、合作引进、周末工程师等方法,帮助企业解决人才短缺难点。(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唐山、廊坊政府)
(二)加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机器人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参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有关待遇标准予以落实,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保障服务。支持高技能人才柔性流动,打破岗位、身份、地域等界限,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合作等方法更好发挥用途。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唐山、廊坊建设一批机器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探索开发机器人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规范,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进步改革委,唐山、廊坊政府)
5、聚焦统筹,健全推进机制
(一)加大协调联动。打造由分管副省长牵头,省有关部门和唐山、廊坊政府组成的协调推进机制,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年评估”,统筹推进全省机器人产业进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平时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担。依法依规支持成立河北机器人产业有关社会团体,打造机器人产业统计体系,塑造机器人产业生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进步改革委、省统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应对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唐山、廊坊政府)
(二)打造进步环境。充分借助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对机器人产业进步、典型应用、有关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和政策解析。支持唐山、廊坊举办“机器人+”品牌平台等省级以上机器人范围重大专业活动,组织机器人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和大型经贸洽谈活动,提高我省机器人品牌影响力和角逐实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进步改革委、省商务厅,唐山、廊坊政府)
本手段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