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二手网03月20日讯
为加快改变我市环境空风韵,鼓励项目单位拓展低氮改造工作,切实控制全市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水平,依据《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行动计划》(浙政发〔2018〕35号)和《金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行动计划》(金政发〔2018〕5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金华市区实质,拟定本方法。
一、补助范围
本方法所指低氮改造,是项目单位通过采取更换低氮燃烧器、整体更换燃气锅炉等方法,大大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的污染治理工程。登记日期或首次供气日期在201812月28日之前的燃气锅炉,在202011月30近日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并提交申请表的,均可申请补助资金。
二、补助准则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单个项目补助资金额不得高于项目核定总资金投入,资金补助准则为:
(一)通过更换低氮燃烧器的方法进行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等于5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
1.单台锅炉容小于等于1蒸
补助资金(万)=5.5*锅炉容(蒸)
2.单台锅炉容大于1蒸且小于等于4蒸
补助资金(万)=2.5*锅炉容(蒸)+3
3.单台锅炉容大于4蒸
补助资金(万)=2.5*锅炉容(蒸)+5
(二)通过整体更换锅炉(含模块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等于3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
1.单台锅炉容小于等于1蒸
补助资金(万)=12*锅炉容(蒸)
2.单台锅炉容大于1蒸且小于等于4蒸
补助资金(万)=5*锅炉容(蒸)+7
3.单台锅炉容大于4蒸
补助资金(万)=3*锅炉容(蒸)+15
(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生物质锅炉改用燃气锅炉的,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等于3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补助资金准则参照整体更换燃气锅炉方法实行。
本方法不支持项目单位单独采取末端脱销方法进行低氮改造,采取更换低氮燃烧器或整体更换燃气锅炉方法,同时配套使用末端脱销的低氮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准则参照更换低氮燃烧器或整体更换燃气锅炉方法实行。
以奖代补资金(含上级补助资金),资金拨付与任务完成状况相挂钩,按期全部完成任务的,市财政全额拨付以奖代补资金,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每少2.5%扣除市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的5%。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各区任务完成状况拟定以奖代补资金分配策略,报市政府审批后予以拨付。
四、强化监督管理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项目单位是推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责任主体,应参照《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技术指南(试行)》自主选择低氮技术和设施,承担改造项目的安全、环保、节能和资金规范采用等责任。对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计划下达后,因项目单位自己起因造成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低氮改造的,取消有关补助政策。
(二)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是组织、管理和监督辖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及资金补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宣传动员、打造台账、编制资金预算、拨付及监管项目单位补助资金、跟踪改造过程、组织项目申报、初审、验收打造资金及项目管理的“一户一档”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专款专用。补助资金需要专项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虚报、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将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职员责任。
五、其他需说明事情
(一)本方法推行后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相应讲解。
(二)各县(市)可参照实行。
(三)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推行,有效期至2020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