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宝网12月30日讯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山东省进步改革委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调整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有关政策的通知》,确定延长全省燃煤锅炉电能替代电奖励政策推行时间至2023。2021-2023分别根据奖励准则的70%、60%和50%实行,到期自动停止。
2016以来,山东省不断加快推进电能替代工作,以关停20蒸及以下燃煤锅炉为突破口,积极推进电能替代。截至201910月底,已累计完成替代电10.1亿千瓦时,节省准则煤40万,减排二氧化硫3万,减排二氧化碳100万。
奖励政策推行时间至2023。
政策调整后,2017-2020,企业每采用1千瓦时谷段电给予1.3千瓦时谷段电奖励;2021,企业每采用1千瓦时谷段电给予0.91千瓦时谷段电奖励;2022,企业每采用1千瓦时谷段电给予0.78千瓦时谷段电奖励;2023,企业每采用1千瓦时谷段电给予0.65千瓦时谷段电奖励。
同时,为积极回应企业诉求,统筹分析企业承受能力和电力市场成熟度,今底前,山东省燃煤锅炉电能替代用电继续根据原有政策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