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4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铝边框作出反倾销一定性初裁,决定对涉案商品以到岸价(CIF)征收14.79%~31.40%的临时反倾销税/保证金。手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低于六个月,至终裁发布前终止。涉案商品的土耳其税号为8541.90.00.00.11。
此次初裁意味着中国光伏铝边框对土出口将面临阶段性本钱上升重压。据公告披露,调查期内土耳其认定中国商品存在倾销行为并对土国内产业导致损害,故采取临时救济手段。现在,有关中国企业需密切关注后续终裁进展,评估对出口业务的影响。
业内人士指出,土耳其作为中东区域要紧光伏市场,此次反倾销举措或对中企地区布局产生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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