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针对特定光伏干线总线电缆部件及其组件的337调查(案件编码:337|TA|1438)作出了一项可能影响案件最后走向的部分终裁。ITC决定,对行政法官此前作出的最后初裁(FID)启动部分复审程序,核心复审焦点仅集中于一个重点法律要件:申请方Shoals Technologies Group是不是满足美国国内产业地位的经济要点需要。对于案件的其他部分,包含此前初步认定的侵权事实,ITC决定不予复审。同时,ITC就此次复审内容、建议的救济手段与涉及的公共利益等议题公开征求建议,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
此次复审决定,为这起已持续超越15个月的常识产权纠纷增添了新的不确定性。该调查始于2025年1月,当时美国Shoals Technologies Group向ITC提出申请,指控美国Voltage, LLC及中国宁波小伏科技公司侵犯其两项美国专利,并请求发布有限排除令。
2026年2月,行政法官曾作出侵权初裁,并建议对两家被诉企业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其侵权商品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然而,4月30日的裁决将案件焦点从是不是侵权转向了申请方是不是有资格提起申诉。
国内产业地位的经济要点需要,是美国337条约调查中申请方需要跨越的一道重点门槛。它需要申请方需要证明其在美国境内存在与涉案常识产权有关的、具备实质性的投资或就业等经济活动。假如Shoals没办法在此次复审中充分证明这一点,即使侵权成立,ITC也会没办法下达排除令。这致使5月15近日各方的建议陈述变得至关要紧。
从电缆到TOPCon,337调查已成中国光伏出海的必学课
此次光伏电缆部件调查进入复审阶段,看上去是单一案件的技术性程序,实则折射出中国光伏产业全球化进程中面临的常识产权环境正在急剧复杂化。
调查焦点从侵权转向资格,凸显了程序博弈的深化。被诉企业及其法律团队成功地将争议引向国内产业地位这一前置条件,为案件争取了缓冲空间,也展示了在337调查中借助所有程序规则进行抗辩的重要程度。这提醒中国企业,面对此类调查,不只要在技术层面进行不侵权抗辩,也需审视原告方是不是完全满足337条约的所有程序性需要。
此案是光伏贸易摩擦从终端商品向核心辅材乃至全产业链蔓延的又一例证。光伏干线总线电缆是光伏电站系统的要紧连接部件。同时,就在2026年4月初,ITC已应美国First Solar的申请,对TOPCon太阳能电池、组件及零部件启动了另一块337调查,直指目前主流的高效电池技术路线。从辅材到核心电池技术,美国角逐对手正试图通过337调查这一准司法贸易工具,在多条战线上构筑常识产权壁垒,延缓或阻止中国光伏商品进入美国市场。
更深层次看,这标志着角逐维度已从单纯的本钱与效率,升级为包括常识产权、标准拟定在内的综合实力较量。中国光伏产业凭着强大的制造能力和技术革新,已在全球占据领先地位。然而,在国外市场,尤其是像美国如此法律体系复杂、常识产权保护严格的市场,怎么样将技术优势转化为稳定的市场地位和合法的权益,防止陷入无休止的诉讼消耗,是行业龙头需要补上的一课。
对于涉案的宁波小伏科技及其他中国光伏企业而言,当务之急是联合行业力量,在5月15日的截止日期前向ITC提交有力的公共利益抗辩建议,强调排除令可能对美国光伏项目本钱、清洗能源部署进程导致的负面影响。从长远计,中国光伏企业需要打造系统性的常识产权风险预警与应付机制,加强国外专利布局,并积极探索通过交叉许可、合作研发等方法,在全球化角逐中构建专利护城河,将常识产权的挑战转化为构建行业壁垒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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