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销售住房的增值税政策将按以下规则实行:

1、核心政策内容
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率:按3%全额缴纳增值税。
计算方法:以销价格格(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直接乘以3%的征收率。
适用范围:国内(含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
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税政策:免征增值税。
重点条件:需满足“持有满2年”的时间需要,以购房合同或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
2、政策背景与调整
历史政策对比:
此前政策(财税〔2016〕36号)对北上广深等城市有特殊规定,需要非普通住房需满足“满2年”且为唯一住房才可免税。此次新政统一全国标准,取消了北上广深等城市的额外限制,简化了税收规则。
政策目的:
通过税收打折鼓励长期持有住房,降低短期投机性买卖,促进房产市场平稳健康进步。
3、过渡期安排
2026年1月1近日未申报缴纳的增值税:
若符合新政条件(如持有满2年),可按新政实行免税或调整税额。
原政策废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实行。
4、需要注意的地方
适用对象:
政策明确“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即仅针对自然人销售住房行为。
区域差异:
新政已统一全国标准,北上广深等城市不再实行特殊规定,但其他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可能仍存在区域差异。
操作建议:
保留购房合同、产权证等证明材料,以便核实持有空闲。
买卖前咨询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步骤及所需材料。
5、示例说明
案例1:
张先生2024年5月购买一套住房,2026年3月供应。因持有空闲不足2年,需按销价格格(不含税)的3%缴纳增值税。
案例2:
李女性2023年1月购房,2026年2月供应。因持有满2年,可免征增值税。
总结:新政通过简化规则、统一标准,进一步优化了个人销售住房的税收环境。购房者需重点关注持有空闲,合理规划买卖机会以享受税收打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