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二手网03月24日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第十三个五规划纲要》《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循环进步引领行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进步的教导建议》等文件的策略部署,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进步、壮大资源循环借助产业,积极响应国家推进“无废城市”和资源循环借助基地建设的工作需要,加快构建废旧纺织品收购、运输、贮存、分拣、消毒、再借助、再生借助全产业链,依据团体准则《废旧纺织品收购借助规范》(T/CACE012-2019)的有关需要,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旨在发挥废旧纺织品收购借助范围规范企业的引领功效,凝聚行业力,提高科技水平,拓展企业自律,推进行业规范健康进步。
第三条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废旧纺织品综合借助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废纺专委会”)负责《废旧纺织品收购借助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申请文件的受理、评、公示、公布及平时的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废旧纺织品综合借助专业委员会对符合《废旧纺织品收购借助规范》需要的企业予以公布,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五条申请符合《规范》的废旧纺织品收购借助企业,应当拥有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进步规划的需要,具有较好的产业进步基础和较强的行业代表性。
(三)符合《规范》中有关规定的需要。
(四)企业建设项目有关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需要。
(五)企业生产及商品推销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教导目录》中节能环保需要。
(六)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有关规定需要,依法依规履行各项安全生产手续。
第六条符合本方法
第五条所列条件的废旧纺织品收购借助企业可向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废旧纺织品综合借助专业委员会提交《废旧纺织品收购借助规范申请书》及企业状况说明和有关资料清单,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与公布
第八条评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废旧纺织品综合借助专业委员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并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提出评建议。
第九条公布依据评建议,将符合《规范》需要的企业名单在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或废纺专委会网站上公示7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名单予以发布。
第十条推行符合《规范》需要的企业要加大组织推行,拓展行业自律,结合产业进步状况,不断提高自己进步水平。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进入公布名单的废旧纺织品收购借助企业要严格根据《规范》的需要进行有关经营活动,并对照《规范》按期拓展自查。已公布企业的有关状况将在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或废纺专委会网站、微信订阅号上进行发布。
第十二条协会和废纺专委会将在政策扶持、准则化建设、技术对接、投筹资服务、国际合作、宣传推广等方面对符合《规范》需要的企业予以支持。第十三条已公布企业应于每3月31近日将上一度工作进展状况及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报送至废纺专委会。第十四条已公布企业有下列状况之一,撤销符合《规范》企业名单。
(一)不实行《规范》条件。
(二)报送的申请文件及有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污染环境事故。
(四)发生重大违法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方法由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废旧纺织品综合借助专业委员会负责讲解,并依据行业进步状况进行修订。
第十六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