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宝网03月10日讯
1 范围
本准则规定了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施参数传输需要、功能需要、通信接口、安全性等。
本准则适用于废物污染物自动监测设施向监控中心传输设施参数。
本准则所述的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施系指在线连续监测COD、总磷、总氮、氨氮等污染物浓度的监测设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试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 212 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准则
3 术语和概念
下列术语和概念适用于本文件。
3.1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设施wastewater on line monitoring equipment
水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中用于在线连续监测污染物浓度的仪器、仪表,以下简称“在线仪”。
3.2斜率和截距 slope and intercept
在线仪将测转换到指示所采用的线性方程y=kx+b中的斜率和截距,指直线相对横坐标的倾斜程度以及与Y轴交点的纵坐标。一般斜率在1附近小范围波动,截距在0附近小范围波动。当斜率为1,截距为0时,中间测即为最后测,绝大部分仪器是这种状况。
3.3中间测 median measured value
在线仪通过实验剖析,输出的吸光度(或电压)等信号。
3.4指示 indicated value
即最后测,在线仪通过线性方程对中间测转换最后显示在仪器上或传输给数据采集传输仪的污染物浓度,通称为测。
4 在线仪参数传输需要
4.1 监测参数
在线仪在传输污染物浓度监测参数时,应能同时传输数据的取水时间和吸光度(或电压)。
4.2 运行参数
在线仪应传输仪器运行状况参数,参数名称与传输需要见表1。
结果。
6 通讯接口
为保障设施参数传输,在线仪应具有RS232和RS485接口、网口以及OPC等用于与数据采集传输仪通讯,通讯协议格式应符合《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数据传输准则》(HJ 212),能将仪器的运行状况、校准结果、工作参数等传输给数据采集传输仪,并能接受数据采集传输仪下发的反控指令。
7 安全性
为保障设施参数传输准确性,在线仪不应设有数据自动发生以及未公开的系统参数设置功能。
修改工作参数时采用的登录口令须由专业运维职员或仪器生产厂商管理和维护,不得随意泄漏给采用单位。
口令须分级设置,并保证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