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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行策略(暂行)

   日期:2019-12-17     来源:www.laobanzhangtc.com    作者:二手网    浏览:612    评论:0    
核心提示:变宝网12月16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要紧批示指示精神,根据住建部等九部委《关于在全国地级

变宝网12月16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要紧批示指示精神,根据住建部等九部委《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拓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及省住建厅等九部门《关于在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拓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9〕11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质,拟定本推行策略。

一、总体需要

(一)教导思想。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教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垃圾分类就是新潮流”的指示精神,打造完善分类投放、分类采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置系统,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塑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奋力建设革新美丽幸福商洛。

(二)基本原则。依据全市经济进步水平和垃圾处置近况,科学拟定推行计划,根据“党建引领、政府推进、行业主导、属地管理、示范带动、先易后难”的原则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强化公共机构示范带动功效,深入广泛宣传,引导居民培养自觉分类的习性。加快打造完善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进、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规范。

(三)工作目的。到2020,达成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且至少有一个片区或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建成区一半面积以上集中连片地区达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地区至少有一个片区或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全面推行中心城市垃圾分类,并配套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系统。

二、推行范围、推行主体、推行步骤

(一)推行范围:西起构峪收费站,东至东龙山(包括商洛高新区),北接北环路,南连南秦河。

(二)推行主体: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需要,市委、市政府负责统筹推进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是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推行;市城管局履行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教导、督促、检查、考核等;各公共机构、企业、小区及居民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备注: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掌握、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登场馆等公共场合管理单位。2.企业包括宾馆、饭店等餐饮经营区和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商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一般商业区。3.小区包括居民小区、单位家属院、社区服务机构等)

(三)推行步骤:根据“全面部署启动,分期分批推行”的思路,划分示范区、核心区(主城区)、一般区(中心城市建成区之内的城乡结合部),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试点示范阶段(2020):推行划定范围内的所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商州区四皓片区、丹南新区和商洛高新区的亚迪大道(三贤路以西)的沿线企业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初步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全面拓展宣传。(上述工作在201912月底前启动)

2.推进推行阶段(2021—2022):启动推行划定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达成划定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持续加强宣传。

3.巩固提高阶段(2023—2025):巩固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就,补齐短板;启动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系统;持续深入拓展宣传。

三、分类需要

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干垃圾)”四类,具体分类及处置需要见附件2。

四、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全面安排部署。根据中省有关文件需要,结合我市实质,拟定推行策略,明确部门职责、分类准则、推行步骤和示范地区,设定目的任务,加快生活垃圾分类、采集、转运、暂存、处置等设施建设,落实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政策,有序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推进涉军单位、中省驻商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委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事务局,市级其他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

2.公共机构率先拓展。各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掌握、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登场馆等公共场合管理单位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拟定本部门、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策略,印发工作指南,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通过示范带动,教导各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住宿饮食、文娱服务、写字楼等经营场合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市事务局,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

3.全面推进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深入拓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按期拓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观摩、评比等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教育体系,拓展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实践活动,打造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评估规范。加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商洛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等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每季度拓展一至两次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按期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观摩和评比,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下一代人文明卫生习性和生态环保意识,同时影响所在家庭推进此项工作。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要大力拓展生活垃圾减化、资源化、无害化研究,推进厨余垃圾(湿垃圾)处置等技术革新,促进科研成就转化。到2020底,中心城市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常识普及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商洛学院、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4.建设示范片区。市城管局督促教导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分别拟定各自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计划,按程序审定后按时报省住建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2020底前,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的四皓片区、丹南新区和商洛高新区的亚迪大道(三贤路以西)的沿线企业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责任单位: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志愿者、巾帼志愿者、职工志愿者等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团队,组织业务人员培训,编制志愿者教导手册,提高志愿者专业水平,按期深入街道、社区、家庭拓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居民群众自觉拓展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城管局)

6.动员家庭参与。以家庭为重点,倡导绿色生活方法,印制发放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群众自觉、科学践行生活垃圾分类,组织镇办、社区、居民小区等拓展多种形式宣传培训和文化活动,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培养,带动家庭参与。(责任单位: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市妇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7.落实垃圾前端减工作。以深入推进创卫、创园、创文等为抓手,积极推广资源节省和生活方法绿色化,限制生产推销和采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降低产品过度包装、禁止采用一次性餐具等物品,推广快递行业绿色包装应用,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加速推进无纸化办公,在餐饮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推进“光盘行动”,促进生活垃圾前端减。(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环境局、市事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各创建办)

8.深入推进共同缔造理念。以改变人居环境为目的,将社区作为基本单,打造和健全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众为主的体系,推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通过决策共谋、进步共建、建设共管、成效共评、成就共享的方法,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大众化、精细化。(责任单位: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级其他各部门)

(二)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系统

1.规范垃圾分类采集储存。配置标志明确的生活垃圾分类采集容器。公共地区由城管部门统一配备,非公共地区由业主根据统一需要自行配备。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准则,在垃圾采集点配置标识明确的“四分法”采集容器和垃圾分类宣传牌,详细标注采集点位、采集步骤、收运时间、收运频次、处置动向、联系方法等信息。建设符合生活垃圾分类需要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保证功能满足分类需要。对采集点内桶、箱、房等设施喷涂统一的标志标识,实行编号管理,做到日产日清,保证干干净净。有害垃圾配红色垃圾桶,厨余垃圾(湿垃圾)配绿色垃圾桶,可回收物配蓝色垃圾桶,其他垃圾(干垃圾)配灰色垃圾桶。(责任单位: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引导居民拓展分类投放。采取灵活多样、方便易行的分类办法,引导居民根据“四分法”分类投放。配备足够的垃圾分类监督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监督劝阻工作,准时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台账记录。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法,逐步降低固定垃圾采集装置,推广垃圾不落地模式。鼓励家庭使用专用容器采集投放厨余垃圾(湿垃圾),降低塑料垃圾袋等一次性物品采用。(责任单位: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委文明办、市妇联)

3.健全垃圾分类运输体系。逐步完善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体系,调整原有的生活垃圾收运模式,根据“分类投放为主、二次分拣为辅”的需要,配备生活垃圾分拣员,推行单位、小区垃圾分类二次分拣。打造健全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厨余垃圾(湿垃圾)收运系统和可回收物收运系统,更新配备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需要、密闭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运输汽车,科学调配运输能力,合适规划运输时间及线路,达成不一样类别垃圾独立收运,有效解决“分类投放、混合清运”的问题。(责任单位: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环境局)

4.提高末端分类处置能力。采取长期布局与短期安排相结合的方法,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相配套的垃圾末端处置设施,有效解决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去向问题。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采集、贮存、运输等环节的衔接工作,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在借助现有生活垃圾处置厂规范填埋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垃圾焚烧项目建设,规范处置有害垃圾和焚烧烟尘。加大现有餐厨垃圾处置场的运营管理和综合借助,统筹做好厨余垃圾(湿垃圾)处置工作,严禁餐厨垃圾喂养生猪。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借助体系建设,培植大型收运处置企业,合适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推进垃圾分类减化和资源化。(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环境局、市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管委会)

五、完善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一)强化垃圾分类组织管理。市委、市政府成立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推行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城管局,具体负责平时的事务。商州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推行主体,要打造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拟定可行的推行策略,配备专职职员,统筹协调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采集、分拣、运输、中转、处置等设施建设和运行,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状况及有关工作资料。

(二)坚持市级统筹区级推进。市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推进我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教导商州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区级(含高新区)各部门要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准时解决推进流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商州区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要按时大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状况,每6月20日、12月2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半工作报告。

(三)全面系统推进各项工作。商州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要打造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体制机制。要打造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硬件设施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健全齐备。要打造生活垃圾源头减规章规范和奖补政策;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探索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地方立法,2020底前颁布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依法推进工作;市级各部门各单位、中省住商单位要完善本行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有关管理规范,明确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和具体措施;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环境局要结合部门职能,分别健全垃圾分类采集、分拣、转运、处置等环节工作步骤和有关准则,加大对分类后有害垃圾的监管,属危险废弃物的应按规定进行处置,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四)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等要以普及生活垃圾规范分类、正确投放常识为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书籍、志愿服务、互联网传媒、户外广告等平台功效,加强垃圾分类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引导群众打造垃圾分类意识,打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主题宣传活动,在市级各主流媒体开设专栏每周至少拓展一次垃圾分类宣传。

(五)完善垃圾处置收费机制。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补偿本钱并合适借助的原则,拟定和调整生活垃圾处置收费准则,2020底前要打造符合商洛实质和垃圾分类需要的生活垃圾收费规范,推进生活垃圾处置收费方法改革,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收费,提升混合垃圾收费准则,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政策。

(六)加强垃圾分类财政保障。市、区政府及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要对垃圾采集、运输、末端处置设施设施及所需经费进行全面摸底调研,落实本级应承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持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采集、处置设施和分拣、监督队伍等方面的公共财政加入,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终端处置等所需资金。积极探索和逐步推广生活垃圾分类、采集、运输、处置的市场化服务运营机制,鼓励使用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充分吸引社会力参与垃圾分类运营服务。

(七)严格垃圾分类考核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对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平时的监管和考核评比,概括推广交流工作经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持续拓展。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市级各部门和商州区、商洛高新区度目的考核要紧内容,根据《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方法(试行)》按期拓展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严肃追责问责,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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