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宝网10月16日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行动计划》(浙政发〔2018〕3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行动计划进步改革专项行动策略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8〕673号)以及《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17号)文件要求,确保完成省、市确定的打赢蓝天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特制订本策略。
一、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产业、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到2020,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比重达到18%;全市天然气消费达到12亿立方米;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总比重下降到44%以下;全市地方(扣除省统调电厂)煤炭消费总比2015下降5%以上;基本淘汰10-35蒸/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35蒸/小时以下燃煤、燃油、燃生物质(颗粒)锅炉;完成省下达的能源“双控”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与结构
1.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推行一批化工、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督促南浔区政府根据计划完成南浔圣船水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城市钢铁企业转型升级。
2.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一是严禁新钢铁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等行业产能置换推行方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使用公路运输。二是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持续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列入去产能计划的钢铁企业,要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
3.全面进步循环经济。牵头抓好全市循环经济进步的谋划推进,组织编制《湖州市循环经济进步“十四五”规划》。推动各级各类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指导吴兴工业园区和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清工业园区等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建设,推动市本级及德清县、长兴县完成省级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使用和无害化处置试点。积极推动静脉产业进步,加快建设一批资源循环使用示范城市(基地)建设。培育推动一批循环经济领域重点项目建设。
(二)大力进步清洁能源
1.大力进步可再生能源。积极进步太阳能光伏、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规模化使用。加快进步屋顶光伏发电,全面推行“百万家庭屋顶光伏计划”,到2020,力争建成10万户家庭屋顶光伏。在城市路灯照明、城市景观以及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到2020,全市光伏发电装机累计达到145万千瓦。有序推动地热能、生物质能资源开发使用。到2020,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到18%左右。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进步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及生物天然气。
2.加快清洁能源使用。一是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南浔和孚新奥、南太湖新区港华储气设施建设,稳步提升地区储气调峰能力。二是加快分布式能源进步,鼓励在新建产业园区、大型公用设施等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试点,重点支持德清禹越天然气分布式、浙北医学中心等项目建设。三是根据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积极推进电能替代;2020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升到33%。;坚持以气定改,稳步推进“油改气”“煤改气”,有序推进天然气使用,进一步健全城乡配气管网,到2020全市天然气消费达到12亿立方米。积极推广集中供热,继续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健全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加大规划引导,优化热电布局,整理集聚热源点。为工业炉窑清洁替代供应能源保障。
(三)控制煤炭消费总
推进煤炭消费总控制。分类分级推进煤炭消费总控制。到2020,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总比重下降到44%以下,全市地方(扣除省统调电厂)煤炭消费总比2015下降5%。一是严把新项目准入关,全市禁止新建燃煤项目。二是压减自备电厂发电用煤,逐步将全市现有企业抽凝自备燃煤发电机改造为背压供热机组,2020底前,每家企业最多保留1台燃煤抽凝自备机组;各区县供热用煤(含统调供热)控制在2018水平,所需供热用煤由市通过用煤减或等替代平衡。
(四)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1.推进燃煤、燃油、燃生物质(颗粒)锅炉淘汰。一是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推进锅炉淘汰,巩固禁燃区建设成效,基本淘汰10-35蒸/小时分散燃煤锅炉。其中,2019全市淘汰锅炉17台、202027台;2019淘汰35蒸/小时及以下燃油、燃生物质(颗粒)锅炉210台。二是协同推动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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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燃煤锅炉整治。一是加强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升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二是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区域,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根据减或等替代原则建设大容燃煤锅炉或改用天然气锅炉。
(五)推进能源消费“双控”
1.强化能源“双控”。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分解度能源“双控”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区县和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考核评,将考核结果向全社会通报;严格考核奖惩,落实通报表扬、通报批评、约谈、一票否决等措施。二是落实节能审查方案,新上项目推行能耗减或等替代。对单位工业加能耗高于全市“十三五”控制目标的新上项目,严格落实能耗减或等替代措施;对已经用完“十三五”能耗指标的区县,除单位工业加能耗明显低于全省“十三五”控制目标的项目外,新上项目能耗实行减或等替代。三是推进节能领域改革,全面开展用能权交易改革,完善健全交易方案体系,适时扩大交易范围,健全交易软件平台,开展试点效果评估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深入开展“标准地”和“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新用能和存用能市场化配置机制。同时,继续深化地区能评改革,确保符合要求的地区全面推行地区能评改革。四是强化节能执法,根据省能源局统一部署要求,加大节能执法监督方案建设;对超越能耗限额标准、采用淘汰落后设备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五是继续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节能自愿承诺活动等,进一步夯实节能基础建设;加大信用惩戒,加强节能失信方案的宣传力度,对失信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披露。
2.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深入推行节能降耗,加大能源消费总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推行百项重大节能示范项目,全面推进能效提高。到2020,全社会能源消费总控制在1299万标准煤以内,万GDP能耗较2015下降18.5%。推进工业能效提高,严把项目准入关,拟新建项目能耗、碳排放测评超越上度全市平均水平的,原则上不予审批、备案。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能耗、碳排放水平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同步配套建设节能设施,建立能源管理中心,达成能源消费在线监管。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达成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加大公共建筑用能监管,推进既有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进一步完善能源计体系。加强绿色建筑推广力度,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达成一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达到20%以上。
(六)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1.调整优化运力结构。发挥水运、铁路在大宗物资中长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提升水路、铁路货运比例,推动交通运输业绿色低碳进步。支持钢铁、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使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
2.提高燃油品质。全面提供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推销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达成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落实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格政策。
(七)配合完成有关工作
强化部门协同,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17号)要求,配合完成有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组织保障。在市发改委成立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关工作。各区县发改局要加大对本部门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格优惠政策。严格落实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差别化电和水、天然气格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提升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用电费用,加强煤改气企业气、热优惠力度。强化资金支持,制定执行2018-2020锅炉淘汰改造补助政策,加强对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三)加大督查检查。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清洁能源进步、煤炭消费总控制、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等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未完成目标或进度滞后的区县进行约谈、通报。
湖州市发改委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梅梓华市发改委主任
副组长:张云峰市发改委副主任
组员:高玉君市发改委能源处处长
沈月华市发改委管处处长
胡畅市发改委资源节省处处长
张潮市发改委投资处处长
马杰市发改委节能监察支队支队长
林世全市铁路建设管理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能源处,能源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